小姐免惊's profile谁动了我的五花肉?!PhotosBlogListsMore Tools He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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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 February

    含忧草

    新了更新了……NND累死我了,看来真的老了,码这么点字要这么久,还累得虚脱了……我再努力努力!争取让聪明伶俐的小阿惊回来~!

     

    ~~~~~~~~~~~~~~~~~~~~~~~久违的分割线~~~~~~~~~~~~~~~~~~~~

     

    一:

    北宋末年,有个宦官告老还乡。皇帝念他劳苦功高,破例批准。由于宦官积蓄丰厚,美女都绕着他跑。宦官净身前曾体验过男女之欢,于是遍寻良医,想美梦重温。功夫不负有心人,有个郎中进到深山,帮他采到了一种稀有药草,可再振雄风。那药草可真是神奇,没两天宦官就觉得英气勃勃,脖子涌出了喉结,下巴长出了青须。他跃跃欲试。

    当晚,折腾了许久,好事仍是不成。宦官相当郁闷。把姑娘赶出房间后,呆呆坐在宅子门口。他抬起头,舔舔嘴唇,目光完全被那新来的打更小伙子吸引过去了……

     

    二:

    有一条鱼,它每天就是在海里游来游去。它觉得自由,游泳让它快乐。一天,一只鸟儿飞过这片海域的上空,它很疲倦,低下头寻找海中的一片陆地。水里的鱼觉得水面的光线变得有些昏暗,就抬头望向天空,这样,鱼和鸟的视线交织到了一起……

    鸟儿在这片海上已经盘旋多日。它怀念飞翔的生活,问鱼是否愿意和它一起。鱼看看自己的腮,笑了笑说走吧。鸟儿很开心,找了根草结成环,让鱼儿咬着带它飞。

    在空中,鸟儿仰头开心地飞。鱼儿没一会儿就已经奄奄一息。它抬头看着快乐飞翔的鸟儿,悲伤得不能自己 :我要是能飞,该多好……

     

    “啪啪啪”鱼儿松开嘴,甩动自己的鳍,一眨眼就把鸟儿甩在后面。鱼儿疯狂地飞着,疯狂地快乐着,向一只美丽的小鹰飞去……

     

    三:

    傻叉青年与163姑娘一起生活了两年。这一天,163姑娘对傻叉说,咱们分开一段时间吧。傻叉问为什么。163说,好象我已经不再喜欢你了。傻叉说,哦好吧。你如果再觉得喜欢我,一定要让我知道啊。163笑了笑,说好的,你等我到明年春天吧。傻叉疯跑到山里,蹲在山头一块大石上,瞪大着眼睛往山下看。他不吃不喝,等了两月,终于看到了第一株春芽。傻叉拨了163的手机,只听到手机换号的通知。傻叉崩溃了,摔下了石头,滚了又滚。他抬起满是血的额头,看到了那株小芽。傻叉难过得不能呼吸,微笑着说:看来,她已经不再喜欢我了呢……

     

    医院里,163喜极而泣,你醒了!我再也不走了!!

    傻叉一脸茫然,竭尽全力,却依然想不起这女孩是谁……

     

     

    四:

    传说中,有一种神奇的小草。伤心欲绝的人们在它面前,说出最痛苦的事。小草就会满足你的愿望,去除你的烦恼。但同时,做为代价,你也会永远忘记一件最快乐最开心的事。阿惊叫它含忧草……

     

    05 July

    间谍手札--远航(完结篇)

    呼,这篇几天前意外消失,补贴一下~

     

     

     

    刹那间突然有用英文写blog的冲动,好吧,以后都用英文写!

    好吧,我承认我发疯了。期末刚考完,本想稍微歇息几天,直到sunworks同学昨天在MSN上跟我说到,“先生可曾为blog更新了什么没有?”我说“没有”。他就正告我,“先生还是写一点罢;不更新会打万年光棍的。”我向来没有oltra的勇气面对这种幻觉,于是赶紧掏出键盘敲几行字,聊慰鲁迅先生在天之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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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牙还没刷,就写个故事吧。说很久很久以前,约摸宋朝时候,有个小村落。村子依山傍大湖,鱼米之乡,四季飘香,村民生活十分富足,村民们自豪地自称为桃花源村。桃花源村四季温暖,村里有个大湖,大湖通过河直通大海,四季鲜鱼蹦跳。每逢捕鱼时节,总有个身高176的浓眉小青年,身穿大红花底露肩小背心,底下蹬着一条肥肥大大的喇叭裤,手里提着把丈八鱼叉,叉柄上贴满了各种女明星的照片。人称傻叉青年。傻叉捕得一手好鱼,姑娘们都喜欢他,傻叉总是十分地困扰。一个傻叉能有这样的欢迎度令人讶异,但一切又都很合逻辑。傻叉青年做为村子带头的单身小青年,不但傻叉,而且捕得一手好鱼。会捕鱼不拉风,拉风的是一个会捕鱼的傻叉--傻叉虽然未必很拉风,但至少也是傻叉;而傻叉青年,不但是个傻叉,而且是个会捕鱼的傻叉;而且用的是丈八鱼叉--能扛得动丈八鱼叉的人不多--更何况他还捕得一手好鱼。


    看得出来我写作遇到了很大的瓶颈,而且刚才我弟跟我说,让女主角的戏份多一些吧……


    牙还没刷,继续写故事。说在2006年5月,在北美洲的美国,住着一个中国女子,身高算上头发163。姑娘生就一双大眼,长发习惯扎成马尾,俊美的脸庞中带着热情,内敛的谈吐中带着外向,大伙儿都喜欢她,她倒觉得不困扰,每天忙碌地生活着--毕竟,做为一个非本国人,要比常人付出更多的。

     

    姑娘每天加班,下了班回家已是漫天星星。回到家往床上一砸,过若干小时又得起来上班。这天姑娘回家已是近日出时分,连星星都没有。姑娘太疲倦了,和衣一卧,便沉沉睡去……

     

    在梦里,姑娘到了一个宋朝的村落。村子依山傍大湖,鱼米之乡,四季飘香。村民们看上去生活十分富足,脸上带着满足的微笑。村口的大石上刻着“桃花源村”。姑娘沿着村口的小石子路往里走。不远处是那口大湖,湖被山轻轻地搂着,显得很开阔。小风轻吹,有如windows默认桌面般的清新,姑娘不由得心旷神怡,缓缓向大湖走去。

     

    渔夫们正打着鱼,时不时传来渔夫的号子和吆喝声。湖面上停着几艘小渔船,只见其中的一艘上站着一赤膊的小伙子,下身蹬着一条肥大的喇叭裤,手里高举一把丈八鱼叉。只见他睁大着小眼睛,“刷”一声!就叉起了一串鱼丸。又“刷”一声!叉起一串章鱼丸。姑娘被小伙子的抓鱼本领所吸引,静静地出神地看着,看着那小伙慢慢从湖里叉出铜锣烧、葱油饼、甜不辣、牛肉丸和烧鹅。傻叉青年浑汗如雨叉得正欢,不由得唱起歌来:“我二十出头来嘿唷!我的热情呀么似火呀嘿唷!湖边的姑娘若是喜欢哪嘿唷!格格地笑一声给我听听唷!”傻叉青年一副公鸭噪一吼,姑娘登时乐了,“格格”地笑了出声。傻叉青年听到笑声忽地停住,回头一看……

     

    傻叉青年一手牵着姑娘一手把着舵,漫舟在湖面上,不远的山缓缓地倒影在他们面前。他们就这么在湖上飘着,飘着。小风轻拂,远处传来了闹钟声。傻叉身子一振,姑娘看着傻叉的双眼,手指了指船,指了指东边。一时间,闹钟声大作……

     

    傻叉青年变得忙碌起来,一天工作18个小时,除了打渔,他还做鱼干肉干,做大批的干粮,上山砍树,编麻绳。村里的男人很不解,但女人们却常常带食物给他,带着种羡慕的目光。傻叉在山上靠湖处找了棵百年的大松树,一丈来宽,砍倒后直接放倒滚下到了水里,推到岸边。傻叉把树干凿空,并在中间铺了一层可以开合的板,这样就有了一个隐蔽的小船舱。傻叉用斧子把松木的外壳修了修,开始有了船的样子。傻叉又选了一批结实的白桦树,砍倒后削平。白桦树的树皮浸上水结成索后,比钢丝还结实,傻叉把那批小杉树结成筏,固定在松木下,使得更加稳固。一棵笔直的杉树被削直做成桅杆固定在当中。船成型后,傻叉又到铁匠铺做学徒,学了铁匠的活后把船用铁器加固了起来。帆布用钓鱼线缝好,做了两套一套备用,再把自己船渔船的祖传钢舵装上,一艘好船就造好了。傻叉的食物也准备得差不多了,鱼干肉干干果干粮淡水瓜果和鸡蛋,还有一大桶的生油,几套衣服和书,渔具,看得出来傻叉是个计划的高手。

     

    耗时两年,傻叉终于准备好了。他选了一个夜晚出发,从湖通过河往入海口航行,出了海后一直往东走,这是姑娘指的方向……


    三个月后,傻叉靠岸了。他从船舱里走出来,伸了个懒腰,呼吸着新大陆不同的空气。阳光有点刺眼,傻叉眯着眼四处看了看,看到了姑娘。

    姑娘上前一步拉起傻叉的手,柔声道:“honey,你来啦。”

     

    01 April

    间谍手札--尘缘

    经近一个月没写故事了,当然我可以用春假啦,congress啦之类的借口来搪塞,但是总这样也不是办法。呼,先讲个不能让人笑的笑话吧。说是在云南,有一个农民进山里干活,摔进了一个狭长的小山沟。他在绝望的时候,突然捡到一个钱包。老农看了看周围,又看了看天,落下泪来。他声嘶力竭地喊着:
     
    谁丢的皮包……丢的皮包……的皮包……皮包……皮包皮包皮……
     
    hiahia~~~
     
    今天的故事构思了好久,情节也改过七八次。要注意的是,阿惊在文中使用了很高端的人称不停歇变换的蒙太奇手法,请看不懂的同学排好队唾弃。
     
     
    ^^^^^^^^^^^^^^^^^^^^^^^又见分割线,high吧?!^^^^^^^^^^^^^^^^^^^^^^^^
     
     
    楔子
    传说中,悲痛欲绝的人们,常会在梦里到达一个小岛。小岛特别小,只有一树,树上有一个按钮。如果按下那个按钮,你就会忘记所有的痛苦,成为一个  ---- 没有记忆的人。

    未死
    这是个暖洋洋的星期天午后,我买了一份琵琶鸭,白灼虾,脆皮乳鸽,辣子肥肠和蒜苗腊肉,搞了一碟花生米和啤酒,独自在公寓里喝将起来。半小时后,我嗑完食物,喝完啤酒,舒舒服服地躺在沙发上心满意足地剔牙。沙发在公寓落地窗边上,所以我从窗外看到得全部的天空,一半蔚蓝,一清如洗,一半漆暗,黑云密布。傻叉青年一边剔牙一边看着天空,阳光射入屋里,照在他脸上,却有一半被黑云挡住,使得只有半边脸是亮的。他左眼黑暗一片,右眼光芒刺眼。猛地一个大闪电出现在天地之间,照亮了一切,大雨傍陀。傻叉青年坐起身来,看着瞬间已然全黑的天空,再看看垃圾筒里的鸡鸭骨头,忽然一股莫名的悲伤袭来,强烈得令我无法呼吸,只觉得鼻子一酸,眼睛模糊了起来,渐渐地,我被这股悲哀吞没,失去了意识……

    看着眼前的这颗参天大榕树,傻叉青年不由得有点疑惑。毕竟在一眼望不到个毛的茫茫大海中,能出现这么个小岛,又有这么棵很不合逻辑的大陆植物,谁都不免会有些疑惑。而这股疑惑如此之强使得他已然忘却了悲伤。小岛大约十米见方,四分三的面积被榕树所占,我见过不少的大榕树,但是像这样大的榕树我却是第一次看见。好一棵大树,有着数不清的桠枝,枝上又生根,有许多根一直垂到地上,进了泥土里。但在大海面前,这样的一棵大树显得毫无霸气,柔柔地趴在蓝蓝的水上,显得很谦卑。我正打量着树,发现树干上有一凸起的按钮状金属物,下面挂着一个树皮牌子:“悲伤的人们啊,记忆是你的痛苦之源,忘记所有的记忆,抛弃所有的痛苦吧。”文字上还有画了个红箭头指向按钮。傻叉青年十分好奇,仔细打量了一下。按钮大约拇指大小,铁制,中间十分光滑并凹了进去,显然是常被按触。按钮周围除了一条小麻绳没有任何的异样,仿佛是长在树干上的。小麻绳下端连着按钮,上端直通密密麻麻的树帽。阳光明媚,透过树叶间的间隙照进树萌晃着我的眼,很是舒服。
     
     

    将生
    我抓抓头想了想,从按钮上按了下去。只听见树上传来一阵清脆的笑声,我抬头一看,却觉得脑后有股风声,正要转头,眼前一黑,便什么也不知道了。
     
     
    轮回
    这是个暖洋洋的星期天午后,我买了一份琵琶鸭,白灼虾,脆皮乳鸽,辣子肥肠和蒜苗腊肉,搞了一碟花生米和啤酒,独自在公寓里喝将起来。半小时后,我嗑完食物,喝完啤酒,舒舒服服地躺在沙发上心满意足地剔牙。沙发在公寓落地窗边上,所以我从窗外看到得全部的天空,一半蔚蓝,一清如洗,一半漆暗,黑云密布。傻叉青年一边剔牙一边看着天空,阳光射入屋里,照在他脸上,却有一半被黑云挡住,使得只有半边脸是亮的。他左眼黑暗一片,右眼光芒刺眼。猛地一个大闪电出现在天地之间,照亮了一切,大雨傍陀。傻叉青年坐起身来,看着瞬间已然全黑的天空,再看看垃圾筒里的鸡鸭骨头,忽然一股莫名的悲伤袭来,强烈得令我无法呼吸,只觉得鼻子一酸,眼睛模糊了起来,渐渐地,我被这股悲哀吞没,失去了意识……
     
     

    将生
    傻叉青年抓抓头想了想,从按钮上按了下去。只听见树上传来一阵清脆的笑声,他抬头一看,却觉得脑后有股风声。傻叉顾不上转头,猛着一蹲并向后打了个滚,站起身来定睛一看……
     
    树下
    一个姑娘站在傻叉的面前。她身着绿色短衣短裤,背上还跨着把弓,身高约摸163;盘起的长发下是张红润的小圆脸,大大的眼睛忽闪忽闪的,手里还握着一根硕大的棒球棍,同时散发着一股淡淡的茶香,把傻叉看呆了。小姑娘也似乎被傻叉躲过这一棒而感到好奇,嘴角微微上扬,浅浅地笑着。
     
    海风轻拂,海鸥飞翔,神采飘扬。
     
    傻叉鼓起十二万分的勇气,清了清嗓子走上前:“姑娘,一起喝杯咖啡吧?”
     
    03 March

    间谍手札--黑眸

    天我大怒!会计课的group的case作业发下来了,30分居然只得17.5,哇靠靠靠!!情何以堪啊?!所以大家组group的时候一定要乘早!!晚了的话好货就被抢走了。呼呼呼呼呼,大喘消气。下周还有两个期中考一个小测,然后就是春假,然后就是芝加哥,上帝啊,赐我一个精壮的女子吧!
     
    因为期中考复习阶段,满脑子的英文,自然没有什么好的想法。实在太久没更新故事勉强拼凑了一个,勉强看吧,不好看就骂出来,XX你个XX……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好直的分割线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傻叉青年独身来到这个城市工作。他租了套公寓,一室一厅一厨一卫,二楼,坐落在一片挺高级的住宅区。傻叉青年喜欢简单,客厅只有一个沙发一台电视,卧室里只有一张床,让人觉得很假,不像有人烟的感觉。傻叉的生活也一样简单,朝九晚五,周末出去跟朋友晃晃,日子过得跟时钟一样精确,一样无趣。公寓客厅里朝大街的那面墙是个大大的落地窗。每当深夜,傻叉就拉开窗帘,拿一瓶啤酒站在窗前,安静地渡过一天中最安静的时间。
     
    大雨,深夜,傻叉青年照常握着一瓶冰啤站在窗前,街上路灯昏黄,风雨交加,空无一人。雨滴肆虐着街树,发出清爽的哗哗声,树下,急匆匆闪过一个白影。傻叉青年只觉得眼前一晃,正要回想影子的形状,就传来了敲门声。

    门开了,一股清香扑鼻而来。一双大大清澈的黑眸出现在门前。那是双饱含着渴望的眼神,充满了激情,不禁让人深深所吸引的眼睛。睫毛上挂着几颗雨滴,颤颤地明亮动人。忽然那双眼睛一眨,水珠掉下,傻叉几乎惊呼起来。
     
    傻叉青年定了定神,后退一步仔细一看,原来大眼睛是个清秀的小姑娘,不高不矮不胖不瘦,一个小马尾扎在左侧,显得十分俏皮,小鼻子小眼睛,穿得一袭白色连衣裙,冻得瑟瑟发抖。
     
    “我……车坏了,回……回不去,借……借宿。”大眼睛眨着,楚楚地望着傻叉。
    “进……进来吧。”
     
    那天晚上大眼睛姑娘睡傻叉的床,傻叉睡在客厅的沙发上,听着窗外的雨彻夜未眠。
     

    第二天晚上,傻叉下了班回到公寓,看着依然空荡荡的客厅,莫名地也有了种空荡荡的感觉。正落寞着,突然传来敲门声,开门一看,傻叉吓了一跳。大眼睛姑娘背着一个大背包,提着几大袋的蔬菜鱼肉出现在面前。姑娘一边喘着气一边径直往客厅里走,一改昨夜的佝谨资态,布置起屋子起来。她给电视套上粉红的棉布套,在电视前的地上铺上块小地毯,放上两双绵拖鞋,还弄了块床单盖上沙发,神奇地变出了个大枕头。傻叉把门关上,愣愣站着,眼直钩钩地看着大眼睛姑娘在屋里忙活。姑娘把沙发收拾好后说:“喏!你以后就睡这里吧!”
     
    傻叉青年愣了半晌没反应,姑娘看着他摇了摇头,穿上围裙转身到厨房叮叮当当地忙了起来。
     

    就这样,傻叉青年和大眼睛姑娘过起了“同居”的生活,尽管他连她的小手都没摸过,尽管他连她的名字都不清楚。反正,傻叉每天回来能吃上暖乎乎的饭菜,衣服有人洗好烫好叠好,这未尝不是件好事。姑娘就这么闯进了傻叉青年的生活,而幸福来得如此自然,让傻叉心安理得地享受着,仿佛一切都已注定,仿佛一切就将这么下去。

    两个月后的某天,姑娘不见了。沙发上留着张她的字条,就写了几个字:“车修好了,再见。”姑娘走之前没让傻叉知道,并且把东西收拾得干干净净。公寓恢复到两个月前,客厅只有一个沙发一台电视,卧室里只有一张床,让人觉得很假,不像有人烟的感觉。留下着个傻叉,一样愣愣地盯着空荡荡的沙发。
     
    傻叉变了,辞了工作,整天腻在屋子,斜躺在沙发上看着窗外。他感觉到自己在思念着什么东西。他自己也不知道,到底他是想念大眼睛姑娘,还是想念那种家的感觉,或者,只是想念她的那双大眼睛。生活不再有目标,生活不再有趣味,傻叉就这么躺在沙发上,好象在期待着什么,期待着大眼睛姑娘,期待着一个家,期待着一场大雨。
     
    深夜,大雨,傻叉青年听着雨声,突然跳将起来,开车冲了出去……
     
     
    街上路灯昏黄,风雨交加,空无一人。雨滴肆虐着街树,发出清爽的哗哗声,树下,急匆匆闪过一个白影。这是另一个住宅区的单身公寓,传来了敲门声。公寓的主人是个漂亮的身高163的女孩,一蹦一跳地去开门。
     
    门开了,一股清香扑鼻而来。一双大大清澈的黑眸出现在门前。那是双饱含着渴望的眼神,充满了激情,不禁让人深深所吸引的眼睛。睫毛上挂着几颗雨滴,颤颤地明亮动人。忽然那双眼睛一眨,水珠掉下,163几乎惊呼起来。
     
    “我……车坏了,回……回不去,借……借宿。”大眼睛眨着,楚楚地望着163。
     
     
    傻叉青年从拘留所出来后终于回归了正常。只是,一直到现在,傻叉还是没明白,到底这个大眼睛姑娘,是真的存在呢,还是只是他的一个梦……
    20 February

    间谍手札--猫殇

    微给各位观众汇报一下近况,下周期中考,只有两科,其中一科还是统计,哇哈哈,尽管惊某人没有上过上学期的统计初步,但以我强悍的数学功底,还是狠简单的嘛!然后有个在医院做的Project,marketing的书要稍微看一下。另外悲哀的是,原来春假计划的休斯顿姚明之旅泡汤了,可怜依X同学研发的超大型横幅和战神头巾和震天响可乐罐,还有我的“我爱姚明”惊天骇世之口号。呼,现在只能去芝加哥水族馆玩了。小朋友乖,别跟正版叔叔去看金鱼了,惊叔叔带你去喂鲨鱼。
     
    好了好了,看得不耐烦了吧,就知道你们不关心我的事,哼哼,快坐好来把手放到裤裆里,听惊叔叔讲个荤段子。今天的故事比较冷,凑和着看吧……

     

     

     

    故事发生在南美洲。在亚马逊河丛林里,住着千奇百怪的动物。比如说食人鱼,十米长的巨蟒,麻雀一样大的蚊子,陈凯歌式的山猪,还有名副其实的大牛蛙。自然,也有今天故事的主角,吃猫鼠。生理上讲,这种老鼠体型小巧,与一般家鼠无异,除了尾巴上长了个很大的倒钩毒刺。也正是这毒如蝎的毒刺,使得吃猫鼠有了吃猫的资本,成了一方的霸主。但由于丛林里猫的数量并不多,它们平时的食物来源也和一般的家鼠一样。
     
    吃猫鼠一族过着群居的社会生活,它们计划生育,近亲不结婚,集体觅食,按劳分配,过着相当先进的社会生活。有了社会生活自然会有文化与习俗,其中有一条就是,只有征服一只猫并且吃掉它的雄鼠,才能算是成鼠,才能结婚。但在族群里,却有着一只不肯吃猫的雄性老鼠,由于它的格格不入,大家都蔑称它为傻叉老鼠。
     
    傻叉已经9个月了,按人类的年龄来算,也就是快25岁了。傻叉长得很帅,尾上的倒钩乌溜溜的蹭蹭发亮,而且又聪明,尤其在营养学上有着很深刻的研究。但就是这么优秀的一个傻叉青年,就是不肯去抓猫,过不了成人仪式。在一年一度的成人仪式上,雄性的老鼠青年们在大会上秀出自己活捉的猫,当众杀死猎物并吃上一口,酋长便宣布它成为合法的成鼠。雌鼠们根据猎物的大小来判断它们的勇猛程度,并以身相许。傻叉它妈实在抱孙心切,和傻叉它爸合力活捉了只猫回来,准备让傻叉带上去参加大会。
     
    仪式开始了,雄鼠们都秀出自己抓来的猫,有喜马拉雅猫,有咖啡猫,有泰国的猫妖,有夜总会的脱衣猫,还有傻不拉叽的招财猫。傻叉它妈给它抓的是一只雪白的波斯小母猫,才三个月大,身长十六点三公分,脖子上拴着条链子,长长的睫毛下有双蓝色的大眼睛,忽闪忽闪地吓得厉害。酋长一声令下,边上其它的老鼠开始了屠杀,一时间猫的惨叫声一片。小母猫也查觉到会发生什么,蜷在地上瑟瑟发抖。傻叉上下端详着这只可爱的小母猫,最后停留在她的眼睛上。小母猫迎着傻叉的目光,浮现出了一丝的希望。她被老鼠抓来了,可是还想依靠老鼠,多么可怜!她要保全它那小小的生命,可不晓得怎样才能够保全。她对她自己和对老鼠都没有信心,可又愿意从傻叉那里得到些依靠。
     
    这时场内已经渐渐安静下来,其它的老鼠青年们都通过了成人仪式,大家把目光都聚集在了傻叉和小母猫的身上。傻叉低着头,牵着小猫缓缓来到场中间。场外渐渐发出了有节奏的口号:“吃了它!吃了它!吃了它!”小猫鼓着所有的勇气跟着傻叉走,并尽力地把头抬得高一些,她要带着尊严死去。傻叉把尾巴缠上了她的脖子,小猫闭上了眼睛。
     
    突然小猫的脖子一紧,然后听到一声低吼:“跑!” 
     
    小猫睁开眼,发现傻叉正牵着她往人群外冲。她精神一振,使劲全身的力气跟上傻叉的脚步,跟着他冲出人群,穿过树林,游过小河。一直跑到傍晚,直到后面没有鼠影了,傻叉才找了块平地休息。由于跑得太急,加上不会水性呛了几口水,小猫昏了过去。
     
    不一会儿,小猫幽幽地转醒。它动了动身子,一点力气也没有,浑身依旧湿渌渌的,感到十分寒冷。她眯了眯眼,看到坐在不远处的傻叉。傻叉手持着一块钫锤状的尖木头,在一块软木底座上猛钻着,底座上还铺着一层椰子丝。小猫咬着牙抬起身来,问傻叉:“你在做什么?”

    “生火。”

    “我们这是在哪?”

    傻叉继续钻着,说:“你别问了,你在发烧。”

    小猫抿了抿嘴,“为什么生火呀?”

    “给你弄的。”傻叉钻得很用力,额头上渗出汗珠。
     
    小猫不再问了,她趴在地上休息着,白天的事已经让这三个月的小猫精疲力竭。她看着傻叉专注的背影,一时间觉得高大了起来。她回想着这两天惊心动魄的遭遇,想着白天傻叉带着她奔跑的神勇,想着那一声迷人的低吼“跑”。她不禁陶醉了起来,忘记了傻叉是只老鼠。小猫幻想着她们就在这里建个窝,然后一起生活下去……


    尖锐的倒钩钻入了脖子,传来锥心般的刺痛。小猫强忍着疼痛睁开眼,看到眼前的傻叉:“为什么?”

    “我肚子饿了。”

    “那你白天为什么不吃我。”


    傻叉眨了眨眼,往火堆努了努嘴:“我不吃生食。”

     


     

    16 February

    间谍手札--无题

    Do you know why you are here? You are here because you were sent here, you were told to come here and you obeyed. It is, of course, the way of all things:causality……

     
     
    太古时代,四方天地的尽头,有着四根支撑住天空的柱子。有一天,水神共工与火神祝融进行了一场战斗。经过殊死博斗,共工大败,恼羞成怒,一头撞向擎天柱不周山。不周山倒了,霎时天塌了个大窟窿。天地相通,脉气失常,洪水泛滥,大火蔓延,人类陷入灾难之中。于是女娲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鳌足以立四极,杀黑龙以济冀州,积芦灰以止淫水,写就了史上最早的情色文学。相传女娲补天时炼了三万六千块零一五色彩石,只用了三万六千块,还有一块流落民间。岁月流逝,这块五色石几经沧海山田,已经风化得只剩下拳头大小,微微还绽放着五色彩光,在一个小镇的碎石路静静地呆着。
     
    话说世界之初,奥林匹斯山上众神云集。宙斯与凡人公主塞墨勒相恋,并怀上一子。天后赫拉知道后十分嫉妒,化身成奶妈,怂恿公主向宙斯提出要求看他的真身,以此验证宙斯对她的感情。正所谓胳膊拽不过大腿,舍不着孩子套不着狼,毕竟公主的胸围是无法跟奶妈匹敌的,于是公主向宙斯提出了请求。宙斯拗不过公主的请求,现出原形也就是雷神的样子。结果塞墨勒在雷火中被烧死,这也是人类有史以来最早的自焚事件。宙斯抢救出不足月的婴儿狄俄尼索斯,将他缝在自己的大腿中,直到预产期才将他取出。因他在宙斯大腿里时宙斯走路象瘸子,因此得名“狄俄尼索斯”,也就是“瘸腿的人”的意思。狄俄尼索斯在他有生之年发明种植葡萄和酿制美酒,他到处游荡并到处传播这种知识,带给人们饮酒的欢乐,因此人们尊奉他为酒神。不久,造酒之术便传到了中国,酒店有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并且有着中国的特色,酒家门前都会挂着一个“酒”字的招牌,这个特色一直保存至今。
     
    汉朝,神州大地上有一个樵夫,名叫吴刚。吴刚虽为樵夫,醉心于仙道,终日高谈阔论,荒废樵业。玉帝因此大怒,令宫女将其拿下,关于后宫的月宫中禁欲,并令其终日砍桂树不停。但月宫里的桂树每砍一斧便会自动愈和伤口,一直砍到吴刚挂了,桂花树还是连个疤都没有。吴刚死后投胎继续砍树,现在已经是第四十个轮回了。他现在在一个小镇的制材厂,担当伐木工。
     
    “如何让我遇见你,在我最美丽的时刻
    为这,我已在佛前
    求了五百年
    求他让我们接一段尘缘
    佛于是把我化作一棵树
    长在你必经的路旁……”
     
    它是一只普通的家猫,普通得不能再普通。哦对了,它是只母猫,也就是说,它不用被骟。而被骟应该是件很痛苦的事情。它相当幸运地出生为不用经历痛苦的那一半猫当中。哦错了,因为另一半猫都被格嚓了,所以这一半猫也不见得幸运到哪去。它年岁不小了,到了青春期。突然有一天它发现自己有了某种需求,抬头一望却发现所有的公猫都已然被煽,这是件很郁闷的事情。它只有每天一边哀叫一边抓狂着以发泄身体中的能量。

    十五世纪九十年代,日本的战国时期。在尾张国爱知郡中村有一个贫农产下一子,名叫木下藤吉郎。1582年,本能寺之变,明智光秀谋杀了织田信长,已经是将军的木下藤吉郎率军冲回京都击破明智光秀,正式成为织田信长的继承者,他后来改名叫丰臣秀吉。丰臣结束战国时代以后,预知自己离死期不远了。他想借着樱花奋力绽放散去的精彩来比喻自己的丰功伟业。于是在庆长3年,丰臣秀吉下令将全国的樱花集中到京都的醍醐寺,史称“醍醐の花见”。从此醍醐寺的樱花誉满全球,每年出口日本国上亿朵。
     
    在美国圣路易斯的华大,一个网名叫小姐免惊的穷留学生,每周都在自己的blog上写一个关于傻叉青年的故事……
     
     
     
     

    铺垫得差不多了,故事开始。制材厂的伐木工吴刚收工后走在回家的路上,一只母猫一边怪叫一边撕扯着冲到他面前。吴刚十分恼火,捡起了一颗拳头大小的五色彩石向母猫扔去。母猫尖叫着往那棵五百年的树上窜,撞倒了树上挂着的“酒”字招牌。招牌倒地时卷起一小阵风,吹动了花店门口刚从日本进口过来的樱花,傻叉青年正好从边上经过,樱花的花粉喷了他一脸…………
     
     
     
    一切都有个开始,都有个原因。原因是一切力量的源泉,推动世界运转的原动力。然而它也只是真理的一部分。这世界上只存在着一种永恒,唯一的真理,causality。真理的另一部分呢?就是这结果了:
     
     

    “阿嚏!!”
     
     
     
     
     
    注:causality,即因果。
    12 February

    间谍手札--菜花

    天是大元宵!老母猪上过天了,灶神该回来,年也该过完了。2006年眨眼间成了二手货,只有放假的人们还在堕落着。呃,今天气氛怎么营造得不太对呀,难道是那无穷尽的黑夜,让我迷失了我是谁~?anyway!记得在“剩经”的第一章“疮世纪”里,阿惊说:“要更新!”于是就有了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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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事是这样的,在一个普通的村子里,住着一户平凡的庄稼人家,过着标准的农家生活。家里有一小块菜地,几只下蛋的鸡,几只猪还有一条小黄狗。这户人家里住着一个名叫丫丫的小姑娘。丫丫今年22岁,出落得十分水灵,而且为人大方又善解人意,身高约摸163,村子里的人不管男女老少都喜欢她,而且,还不仅如此……
     
    这是丫丫家里的菜园,有一棵菜花,深深爱上了丫丫姑娘。丫丫每天早上都给蔬菜们浇一次水,那是菜花每天最快乐的时光。每当那个时候,它总是目不转睛地看着丫丫,一边让幸福的水点儿淋在它的身上。菜花觉得自己恋爱了,无可救药地爱上了丫丫。并且为了回应同伴们对自己没有性别跟丫丫没有结果这一说,还给自己取了个很MAN的名字,叫菜二爷。
     
    菜二爷是棵专情的菜花,它每天晚上都对着夜空祈祷着,希望有一天能跟丫丫姑娘在一起生活。终于它的诚意感动了上天,这天晚上,菜二爷做了个梦,梦到一棵一米多高的菜花在跟它说话。
     
    “小菜,我是菜花之神,也就是你的祖先。你每天的祈祷我都听到,我和你的黄瓜阿姨对我们菜花一族出了个这么有想法的后代很是感动啊!你有什么愿望尽管说,我一定满足你。从来都只听说过人鬼恋人兽恋,你将是古今第一个人菜花恋的菜花!”
     
    小菜花听了十分高兴,仰着菜花头大声地说:“我要变成院子里的鸡。丫丫每天喂它们两次,我就可以每天看到丫丫两次了!”
     
     
     
    小菜花醒了。小菜花醒来后觉得有点异样,平生第一次感觉到有了“屁股”这个器官,并且屁股下面好象还有异物。小菜花低头一看,看到自己肚皮上黄黄的羽毛,再环视周围,大吃一惊,自己真变成了只鸡!小菜花兴奋得大叫,却从嘴里发出了“咕咕咕~~”的叫唤声。丫丫姑娘突然推门而入,抱起菜花,把菜花屁股下的蛋取走,很开心地摸了摸菜花的头,说道:“就知道你最乖了!”
     
    这是菜花第一次和丫丫产生身体接触,第一次和丫丫说话。丫丫甜蜜的声音从菜花的耳洞里一直甜到菜花心里。菜花陶醉无比,它感受到了莫大的满足,跳出鸡窝绕着丫丫直转,逗得她花枝乱颤矫喘连连。从此以后,菜花每天都拼了命地下蛋,有诗为证,古有吴三桂甘负骂名为圆圆,今有菜二爷拼命下蛋悦丫丫!真是好湿!
     
    然而快乐的事物总是不长久的,这天晚上菜二爷使尽了全身的力气,却发现,它已经把这辈子的蛋都下完了。它绝望了。它已经习惯了每天早上丫丫将它抱起,习惯了每天早上丫丫轻摸它的头说它最乖。那已然成为它生命中最美好,最重要的一个部分,它无法想像第二天丫丫抱起它发现没有蛋的那种失望的表情。菜二爷满身疲惫仰望着星空,不一会儿又在梦里遇到了菜花之神。
     
    “怎么了小菜花?跟她过得不开心吗?”
     
    “祖宗啊!呜!我……我连个蛋也下不来了!”小菜满脸泪水。
     
    “别哭别哭,你看你还需要些什么?我和你马玲薯阿姨会尽力帮你的。”
     
    “我要变成家里那条小黄狗!我就不用担心下不出蛋,而且可以天天都在她身边了!!”
     
     
     
     小菜花醒了,不出所料,它真的变成了那条小黄狗,并且感觉到胯间还多了个物什。小菜花开心极了!它终于进化到“男”性了。它冲出院子,跑到菜地,丫丫正在浇菜。菜花冲上前忘情地舔着丫丫的手。从前的同伴们站得整整齐齐地向它敬礼。
     
    从此小菜花每天跟在丫丫屁股后面摇着尾巴,跟着丫丫去浇菜,去喂鸡,洗衣,做饭。丫丫闲了的时候就陪菜花玩,给菜花洗澡,梳花。小菜花比以前任何时刻都要接近丫丫的生活,它感受到了比从前更有份量的幸福,更实在的幸福,更幸福的幸福。这也是,还有什么比能和深爱着的人在一起更幸福的事呢?小菜花每天晚上都带着微笑在小狗窝里入睡,它愿意就这样终此一生。
     
    但是,坏消息又出现了,丫丫谈恋爱了……
     
    丫丫跟一个骑摩托车的小青年好上了,两人打得火热。每天早上小青年骑着摩托把丫丫接走,菜花只能对着绝尘而去的摩托车撕心裂肺地狂吠。丫丫人变了,不爱干活,也不跟菜花玩了,每天只是坐在镜子前傻笑着发呆。偶尔抱着菜花也是向菜花念叨着小青年的好,或者他的不好,菜花在丫丫怀里心如刀割……
     
     
     
    “祖宗,我还想变……”
     
    “傻孩子,这次你可要想清楚,我这把老骨头也没多少年道行折腾了。你茄子阿姨这几天都说我老了。这次想变什么?”菜花之神慈祥地看着小菜花。
     
    “祖宗,我想好了,我就要变成那个摩托小青年,这样我很快就能跟她结婚了!”
     
     
     
    第二中午,小菜花骑着摩托来接丫丫,他已经安排好了今天的行程,先陪丫丫去集里逛逛,然后带丫丫去最好的餐馆烛光晚餐,在那里他已经订好了包间。他摸了摸胸前的口袋,那小盒子硬鼓鼓的,满载着他下半生幸福的希望。小菜花不由得神采飞扬起来。
     
    丫丫走出了大门,一脸的憔悴。她慢慢地走到摩托车前,把一个大红的头盔还给小菜,小声地说:“我们分手吧。”
     
    一时间雷霆大作,暴雨倾盆……
     
     
     
     
    菜花满脸的泪水,低着头看着比自己还矮的菜花之神,泣不成声。
     
    “叹,傻孩子,你说吧,还要变什么,我和你青椒阿姨一定顶你到底的!!”
     
     
     
     
    第二天夜里,浩瀚的星空,新出现了一个十分明亮的叉形星座,叉柄对着丫丫的小屋,叉尖朝往,好象在守护着丫丫……
     
     
     
    08 February

    间谍手札--抢亲

    几天已经有点忙到头晕的感觉了,然而下周将会忙。这也意味着说不仅仅是头晕,可能手脚也晕,胸部也会晕,也就是乳晕。

    再这么开黄腔,总有一天人会跑光的……这些天人气下降就是证明,或者,干脆把这里办成成人书库,也许更有搞头也说不定。不管怎么说,今天难得想更新,好歹也说个故事。这个故事在我脑海里挣扎了很久了,但因为感觉水平太次一直没舍得写出来。乘今天灌了点黄汤赶紧写了,明天清醒了看觉得不满意再删,yo yo~!好high!小朋友们快搬好谷堆,听叔叔讲那过去滴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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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事发生在一个小村庄,这个小村庄位于祖国多个省市的交界处,一起混居着很多种民族。有留辫子的满洲人,有不吃猪肉的回人,有爱唱山歌的壮族人,有火烧猪头的客家人。这么多种民族混居在一起是件很有意思的事情,比如说这个小镇的夜总会,一星期七天下来有着不同的表演,有跳孔雀舞的傣族少女,跳肚皮舞的阿拉伯女郎,跳草裙舞的南洋舞娘,跳土风舞的黑人姑娘。这么多不同的文化经过几百年的水乳交融,自然产生了自己独特的风俗,也是个老套的风俗:抢亲。
     
    小村的抢亲风俗已经流传了近千年,经历了许多不同版本的演化,最早的版本记载于万寿寺当中,抢亲的男性青年用棒子打昏女性,装在布袋中抬回家成亲。第二个版本是在宋朝,当时比较流行花轿,因此男方抢亲时要带上亲友团和轿子,打昏女方后立马装轿子里,吹吹打打抬回家成亲。第三个版本打昏了装三轮车。一直到了今天,交通工具升级到摩托车了,但抢亲习俗依然存在着。
     
    抢亲发展的总体趋势是集体化,公平化,制度化。因为前几年女权主义发展得红红火火,结果女方在抢亲那天都会暗藏个棒子,遇到不满意的男人就敲上一棒,于是经常被打昏的男人比女人还多。因此现在规定男性抢亲时必须带上安全帽,女性带上红头巾,这样谁也不知道谁。棒子这个部分也省了,只要拉上摩托车就行。到了一年一度抢亲的那天,未婚单身小伙子们骑着摩托车一字排开,不远处也一溜排开一排的单身姑娘。介时村长一吹哨子,摩托车们“呼溜”过去,“呼溜”又回来了,后座上都坐着个姑娘。然后村长给新人们颁发结婚证书。这是已然是成亲的必经之路。就算两人自由恋爱,也得上抢亲场,抢上一把才能结婚,抢错了也只能先结了。因此自由恋爱想成亲的人们都会想出办法,比如说女方保持一个特定的姿势,或者不停地跳某种舞蹈好让男方认出。但这还是有风险的,有一年十分凑巧,所有姑娘都跳S型的海带舞。小伙子们戴着头盔,看着远处一群蒙着红头巾的海带,十分迷茫。

    这是对热恋中的情侣,男青年喜欢骑着一辆100cc的小螳螂摩托车,带着一个有裂缝的红色安全帽,裂缝用两根白胶布粘起来,斜斜地像个X,于是人称傻叉青年。女青年生得乖巧漂亮,人称163。两人坠入爱河两年,爱得如胶似漆如丧栲妣,于是着就商量着结婚。要结婚自然得过抢亲这一关,但这一对恋人从来不需要为抢错人而担心--小青年对高度特别敏感,能分辩出1毫米的高度差。他们上过几次抢亲辅导班都被老师劝退了:傻叉青年隔着100米都能从50个穿得一模一样的姑娘中找出163来。
     
    抢亲日到了,抢亲的人们都集合到村里的晒谷场。傻叉青年骑着小螳螂戴着叉字头盔出列在一排单身青年当中;不远处的姑娘们也一字排来,都统一穿着抢亲专用服装。这衣服颜色大红,用了很多亮片,阳光一照十分晃眼,基本上看不清姑娘的身形,当然这也是出于公平抢亲的原则。摩托车们都已经发动了,车尾吐着清烟,“突突”地叫着,使得一望无际又安静的晒谷场很尴尬,说吵不吵说静不静的。傻叉青年身穿黑色大风衣,脚蹬黑闪闪的大皮靴,手带黑皮手套,头戴着有裂缝的傻叉红色安全帽,嘴里叼着根牙签,在炎炎的裂日下捂得直冒汗,在突突的噪音与尾气中,傻叉青年眼前微微有点模糊,但他仍然一眼就分辩出远处的穿上鞋163。163蒙着个头巾,左顾右盼,似乎十分的紧张。傻叉青年被这种不安份的气氛带动得急燥起来,汗粘在身上的确十分难受,心里想着早点抢完结婚完回家洗澡。
     
    终于村长吹哨了哨音,几十辆摩托车唰一声全冲了出去。傻叉青年在半秒前还在烦燥,听到哨音后突然兴奋了起来,他猛力拧着油门,用力甩两下把手,从夹击他的几辆车中间直冲了出去,排在了第一位,不到两秒钟傻叉青年已经冲到了这排姑娘们的面前,离第二名拉开了一个车身的距离。傻叉青年感受着速度和温度带给大脑的冲击,道路的颠跛透过把手传感到他的手里。他开着摩托,像一只老鹰一样掠过一个又一个的姑娘,象骑着高头大马的将军疾速从战俘边上冲过,象养鸡场的饲养员视看鸡群,又象加油站的小弟面对着等待加油的车队。傻叉青年心里涌上了一股狂妄的优越感,仿佛征服了这一排所有的姑娘,他要把时间停止,然后细细地再挑选,163已经完全不被他所记起。在一那刹那间,他就是那骄傲的王子,他拥有无上的权力,他要重新挑选自己的公主。傻叉青年骑着小螳螂领跑着所有的摩托,伸出他的手,拉起了一个身型小巧,身高最矮的姑娘。刷一下稳稳地放在后座,一转眼就开回到了起跑线,回到了满身微笑的村长身边。
     
    村长举着刚盖好印的结婚证书,递到了傻叉青年手里。傻叉青年车也不停头也不回,接过证书就走。开了约莫两柱香后傻叉青年停下了车,感觉沸腾的血平静了许多。他转过头,闭上眼,深吸几口气,平静揭开了那小巧姑娘的红面纱……
     
     
    163姑娘出现在他的面前,一脸的惊讶,一脸的失落。半晌,她幽幽地说:“为什么我脱了鞋,你也能认出我来?”
    26 January

    间谍手札--盗殇

    来不打算写啥,突然一刹那间有了更新的冲动。于是我屏着呼吸冲进编辑页面按了添加项打下这个标题,感觉就像解决了一件心头大事一般,瘫倒在椅子上喘粗气,好满足,好满足,好A啊,失去了写下去的气力。然则,既然选择了写blog,就得写下去,毕竟是网络。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我还可以选择卖身,而在网络上,除了打点字卖卖艺,我也没什么可卖了。而且,如果这也算是“艺”,还有什么好悲哀?hiah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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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讲个故事。等我构思完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却依稀记得有人写过类似的情节。管它X的,老子写出来便是……说啊,在宋朝的时候,阳台县衙门里,有一个捕头。这个捕头不是一般的捕头,他精明能干,身手矫健,黑白分明,忠肝义胆,风华绝代,目前单身,年纪奔三了,生活又十分节检,为了省房租还在衙门里打地铺,成了全县最标准的钻石王老五青年,又因为他出生的时候天空放晴雷声大作瑞气四射,嘴里还含着一把小叉子,于是大家称他傻叉青年。
     
    腊月刚过,春暖大地。傻叉青年的心情也为之灿烂了起来。进贡的日子又到了,各县各府的衙门张罗了一大堆的夜明珠玉如意月光宝盒机器猫内存条五福娃等奇珍异宝,阳台县自然也不能落后,知县准备了七大箱的大贡品,准备下个月启程亲自送到知府那。做为唯一一个睡在衙门里的捕快,保安这个pos自然就落在了傻叉青年的肩上。
     
    正如大家所料想的那样,这是个月高风黑的夜晚, 柳摇轻轻地枝着,傻叉青年吃饱了饭叼着牙签,双手插兜,在府衙里走来走去,一边哼着小曲儿:左摸摸到姐的手啊,跟我走啊,再摸摸到姐的腿啊,好多的水啊……
     
    呃,好象哪里出了错,我的本意并不是把傻叉写成嫖客,于是决定为这个故事重新安排个开始。我脑里忽然闪出一幅诡异的图画来: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放着一望无际的财宝箱,其间有一个二十六七岁的青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傻叉,向一匹来偷财宝的飞贼尽力的刺去,那贼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笔者在故事的开头就碰到了很大的瓶颈,如果我接着写下去,毫无疑问肯定又会写成傻叉与闰土之间的同性恋故事,这是大家都不想看到的。所以我决定提前让女主角出场,同时也证明我本人不是玻璃!我不是玻璃!!
     
      
     
    这是二月初的一个晚上,月朗星稀,春天还没完全到来,干冷干冷的;小风轻吹,也是干的,干得狗窝里的母狗袄袄直叫……衙门大门紧闭着,明亮的月光照入院里,雪亮雪亮的,静寂的夜里还夹杂着打更的鼓声。就在这么一个明亮而又诡异的院子里,墙角的狗洞里钻出来一个人。那人身着黑衣头带黑头币脸围黑纱脚踏黑皮靴,身高约莫163,十分麻利地往藏宝屋里直奔而去。这时傻叉青年悄然无息地出现在墙边的柳树上,他靠在树杈上,翘着腿,得意的瞟着它,像在欣赏一个猎物。傻叉青年已经盘算好了,等飞贼一进屋的时候就把藏宝屋唯一的大门一关,再反闩上,从门缝里加入高粱、大米、糯米、小麦和玉米,最后放入糠壳,用泥把门缝封死。发酵70天后开封,介时酒香扑鼻,佐上鸡爪猪舌,傻叉青年不禁咽了咽口水,回过神来,再定睛一看,飞贼已然进了财宝屋。
     
    傻叉青年踮手踮脚来到门口,只见那飞163贼正双手环抱着一个箱子正要往外走。可那箱子太重,飞贼好象搬得很吃力,双腿乃至全身都在不断抖动。傻叉青年正想关门,突然从飞贼的方向飘来一阵淡淡的奶香,傻叉楞住了。就在那一刹那,由于抖得太厉害,飞贼的遮脸黑纱掉了下来,正好把那张秀美的小脸展现在傻叉青年的面前……
     
    从此以后,傻叉青年每晚都偷偷守在藏宝屋门口,盼着黑衣女飞贼163的出现,然后偷偷地看着她搬箱子,偷偷地闻着那股淡淡的奶香。自然,屋里的宝箱也越来越少,这天晚上目送女飞贼163走后,傻叉青年惊觉,财宝只剩一箱了。
     
    傻叉青年顿时陷入了深切的恐慌中。不知不觉地,每天静静地守在门口已经成了一种习惯,他不敢想像晚上看不到女飞贼163的日子,有什么能留住163呢?傻叉青年在街上一边走一边失魂落魄地想。黄昏时,傻叉青年走到了隔壁的玉室县的县衙门,他终于想出了一个办法,只要藏宝屋里还有宝贝,女飞贼就不会走。
     
     
     
    这是二月初的一个晚上,月朗星稀,春天还没完全到来,干冷干冷的;小风轻吹,也是干的,干得狗窝里的母狗袄袄直叫……玉室县的衙门大门紧闭着,明亮的月光照入院里,雪亮雪亮的,静寂的夜里还夹杂着打更的鼓声。就在这么一个明亮而又诡异的院子里,墙角的狗洞里钻出来一个人。那人身着黑衣头带黑头币脸围黑纱脚踏黑皮靴。没错,就是傻叉青年,他十分麻利地往藏宝屋里直奔而去。
     
    这时有个女捕快悄然无息地出现在墙边的柳树上,她靠在树杈上,翘着腿,得意的瞟着傻叉青年,像在欣赏一个猎物……
      
    20 January

    间谍手札--哭墙

    ~~~~~~~~今厢哪得双截棍,惹得今生几回叹啊~~~

     

    真是好湿~虽然我还能写出如此美妙绝伦的湿句,但不代表着我还是那个聪明伶俐又可爱的小阿惊。原因好简单,这些天都在上课,而当一个人被一种陌生语言折磨来折磨去的时候,自然会对母语产生一点生疏。但正如母亲永远会原谅儿子一样,我还能坐在这里敲打着键盘,还发出悦耳的Am调合弦声,实在是不知所云啊……呼,开场白过了,早上去健康部门挨了一针,又抽了点血儿,不由得有点头晕。我闭上眼,深吸口气,浮现在脑海里的只有傻叉青年这几个字,不由得长叹一声,阿叉,我对男人没兴趣啊……

     

     

     

     

     

    故事发生在秦朝,这天,英明神武的秦始皇起床后漱了漱口擦了把脸,突然想到,要修个长城。于是,全国人民就开始修长城。要知道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大家都为做为一个中国人而感到骄傲,一听到要修长城,男女老少们把家产一变卖,买个帐篷都到筑点去蹲坑守着,等着最早领到工具开始修。一时间,起临洮至辽东,西起岷县,东至大青山,绵延万里全是帐篷。匈奴们一看以为南方蛮子们举国来拼命,吓得P颠P颠。在这百万民工大军中,就有着一个白白净净一米七五的小青年,发工具时不顾性命地抢到一把钢叉,于是人称傻叉青年。

     

    傻叉青年是个好青年。物以类聚,他认识了一个叫喜良的兄弟。他们在修长城中建立了深厚的友谊,成了无话不说,无可讳言,无坚不摧,无恶不作的好朋友。云南大理运来的花岗岩,加上南海的细沙和成的粘土,浇上点山泉,就成了城墙的材料。抹上粘土的花岗岩砌好后,每天日落前潮气最盛时还需淋上童子尿。淋过童子尿的城墙就会由青色变灰,连淋一星期后就会变黄,臭气熏天,匈奴接近不能,成为合格的城墙。每星期朝中会来人检查,不合格的还要再淋一星期。傻叉青年和喜良都是个中高手,他们白天砌着城墙,傍晚爬到城墙顶上撒尿,晚上席地而睡,过着很是充实的生活。

     

    这一天傻叉青年和喜良筑墙正欢,忽然一民工朋友喊到:“喜良,有个姑娘找你,说是你媳妇。”喜良浑身一振,二话不说躲在了墙角里,瑟瑟发抖。傻叉青年很是诧异,却见远方一个戴着斗笠的倩影走近,那女子身着素衣,柳眉细腰,身高约摸163,把傻叉青年看呆了。斗笠163姑娘走到傻叉青年面前,轻声细气地问道:“你有没有看到我的丈夫喜良?”姑娘离傻叉青年有半米,傻叉却闻到一丝的发香,不由得意乱情迷起来,呼吸急促,不由得往姑娘那里靠,越来越近,突然他听到一声大喝:“傻叉!你干啥呢!”

     

    傻叉青年和斗笠163姑娘转头一看,喜良两腿发抖,双手紧握,咬紧牙关,满脸通红地出现在他们面前。斗笠163一见到喜良喜出望外,直扑喜良的怀抱,把脸埋进他的胸膛,喜极而泣。喜良却没有丝毫反应,双眼直登登地盯着傻叉青年。傻叉青年也是双眼发直,看着喜良怀里的姑娘,一脸愁怅。那是相逢恨晚的落寞,那是深爱不得的辛酸,那是无法拥有的无奈。

     

    就这么过了一刻钟,喜良长叹一口气,眼眶有些许晶莹的东西:“我居然比不上我妻子……”撇下怀里的姑娘,往城墙的另一面走去。

     

    傻叉青年愣愣地看着喜良离去的方向,半晌,听到身后一声嚎啕大哭,还有城墙倒塌的声音……

     

    16 January

    间谍手札--钢管

    天系里秘书给所有的同学发个封信,强烈欢迎我的到来,并且夸张地讲到我是个乒乓高手,结果大家一看到我就会调侃两句。本以为事情就这么算了,没想到昨晚上就有三位学长学姐找我玩,一直打到凌晨三点……现在还有一半的学长们不在校园,开学以后我岂不是要夜夜笙歌,惶惶8可终日?
     
    呼,不管怎样,若干天没更新了,就打这么两行字的话人气会下滑的,今天就硬撑着讲一个小故事。先打个预防针,文字将枯燥无比,情节将老套至极,yo yo~!
     
     
     
     
     
     
    故事是这样的,傻叉青年今年25岁,长相普普通通,功课差强人意,为人沉默寡言,办事忧柔寡断,说话不知所云。虽然还不至于是个烂仔,但也够可以的。这么一个傻叉青年,在这世界上,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就算突然消失了,也要好几天才会有人想得起来,“傻叉青年长久没有来了,还欠十九个钱呢!”
     
    但傻叉青年在某些地方还是有点知名度的,他每个星期五晚上都会到50里外的一个小赌城散心。进了赌城后他会先倒满一大杯的可口可乐(赌城的无酒精饮料是免费的),然后在吧台找个最好的位置看钢管舞,一看就是一整夜,并且从不花钱买酒。更过分的事,傻叉青年还会自带点心,少的时候是蚕豆,花生,瓜子,奶糖,多的时候是叉烧,章鱼烧,寿司,乳猪,烤全羊,甚至带着锅儿现场烹调。他是bartender们的恶梦,早期他们请来了两个钢管辣妹把傻叉青年拉上台跳贴面舞--一个贴前面一个贴后面,极尽挑逗之事,只求傻叉一杯酒。两小时后,傻叉青年起身为可乐续杯,姐妹俩腿抽筋。所以,大家都怀疑傻叉青年是个GAY,但是GAY为什么来看钢管舞?所以大家又犹豫,说傻叉青年还是喜欢女人的。然则有人说,谁说GAY就一定不喜欢女人?万一傻叉青年是个双性恋呢?争论还在继续,毕竟每周都来看钢管舞,而又不愿意为辣妹买酒者,一定不是个常人,所以傻叉青年的性向显得尤其重要。
     
    其实事情的真相是这样的,傻叉小青年之所以每周五都挤2小时的汽车再转赌场大巴折腾过去,并不是为了看钢管秀。这点其实很容易看得出来,当音乐一响,小青年就专心拿出个酒精炉子升火,在小平底锅抹上油,洒上盐巴,等锅热后打个蛋,均匀地铺在锅底,蛋儿冒出滋滋的响声,然后傻叉青年深吸一口气,猛地用力往前上方一送,然后手腕一沉,鸡蛋就在空中翻了个个儿,稳稳地落在锅的中间。有时候傻叉放了太多油,甩锅的时候油点儿还会喷到台上的钢管辣妹。当音乐一停,傻叉青年立刻欢欣地放下手中的活,趴在舞台的边缘。这个时候是钢管秀换人的间隙,会有个人拿着个牌子出来晃一圈,傻叉青年每周五要看的就是这个穿两截式泳衣的163姑娘。所谓两截式,就是一件连衣牛仔裤从腰间剪开。那姑娘举着牌子随着音乐卖力地扭动了一圈,傻叉青年眼睛总是闪烁着明亮的光芒。姑娘退场后,傻叉青年就坐下来继续煎蛋。
     
    呼呼,写到这儿,我深刻地感受到什么叫力不从心。故事实在太平淡了,我决定让傻叉青年稍微冲动一回。这个晚上傻叉青年意外地没自带食物,他穿上笔直的黑色西装,打上红色领带,皮鞋擦得雪亮,手里捧着一串玫瑰花,裤袋子还揣着个红色小盒子。没错,傻叉青年今夜就要向163求婚!傻叉青年进了赌场就径直冲往吧台,在钢管秀的间隙,两截式163出来晃的那一刹那,傻叉青年冲上了台去!台下的看客们猜到要发生什么事,于是一阵大口哨起哄了起来。傻叉青年站在两截式163面前,大喘粗气,脸色发白,彪汗如雨,双腿发抖,牙齿打战。两截式163困惑地看着傻叉青年,半晌,他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我……我……我没有钱……”
     
    “嗡!”观众们崩溃了:一个傻叉,穿着笔直的西装捧着花儿跳上台去,对着一个姑娘喘了半天的粗气,然后说我没有钱,什么事儿?不过两截式163真是个善解人意的姑娘,她用泉水般清澈的眼睛看着傻叉青年,那和善的眼神仿佛在鼓励他说出下文。傻叉青年迎着她的目光,用尽全身力气,闭上眼睛大声吼了出来:“我没有钱!但是我喜欢你!!请你嫁给我吧!!”两截式163羞红了脸,带着一丝幸福的微笑靠近了傻叉青年,在他耳边轻轻地说:“我愿意。”然后抱住了他,台下顿时爆出雷鸣般的掌声。
     
    傻叉青年呆立在台上,任凭163抱着他,脸色惨白,毫无欢喜的神态。傻叉青年在163说我愿意的时候,从她那樱桃小口中,闻到了他生平最痛恨的大蒜海带丝的味道……
     
    傻叉青年崩溃了,甩开两截式163,扔下玫瑰跳下台去,哀号着冲出了赌场大门跳上的士逃离了赌城。从此,傻叉青年再也没出现过……
     
    03 January

    间谍手札--铸叉

    来是兴冲冲赶来写故事以饷各位粉丝的,没想到正好赶上大埋汰兴城之旅的照片播放,看了上百张照片一阵感慨,于是把这事儿给耽误了。。我尽量赶哈,写不完也没办法……

     

     

    今天的故事是这样的,说啊,在唐朝,有一个人特别会做铁具,也就是铁匠。这个铁匠年轻轻轻,打铁已经有十余载,有一身横练的筋肉。小青年最会打的铁具是叉子,大至九九八十一齿钉钯,小至单齿的水果叉,那可是样样精通,做出来的铁叉下稳上头分叉,虎踞龙盘,端的是一个傻叉!于是大家都叫这位心灵手巧的小青年傻叉青年。

     
    傻叉小青年这十余年来铸叉无数,远近也有点名气,常有许多异乡人幕名而来求叉,自然也包括了很多姑娘。但傻叉青年有个规矩,不给女子铸叉,传言有次傻叉青年酒后揭秘,傻叉青年的师傅,也就是他爸,告诉过他,叉是有灵性的,叉匠一生只能铸出一把有情有义的叉,叫情义叉;这叉是送给最爱的女人,也叫女人叉;这叉要耗时十年才能铸成,送给那个异性后,就会生生世世永远在一起。所以这叉也叫情义女人魔魔叉~!赞!!

     

    傻叉青年为了铸出情义爱人魔魔叉,经常行走于矿山山洞里,看能不能碰上些稀有的矿石。这天小青年在野外找矿,跑到百里外的山谷里迷了路。山谷中雾气弥漫,不见天日。他沿着谷壁颤颤悠悠地爬着,百寻不得回家的路。傻叉青年心想这下完了,年轻轻的死在这山谷中实在不划算,而且还是处男,万一被人发现不是很丢人?他一边爬着一边碎碎念,突然跌进半山腰的一个山洞。傻叉青年摔了一身伤,坐起身来喘了会儿气,观察了一下周围,这是在山谷谷壁里凹入的一个小山洞。小山洞不大,约莫一丈方圆,两人高。山洞口长满蕨类植物,遮住了阳光,洞里由石板铺成,洞壁长满青苔,滑溜溜的。洞中有个脸盆大小的小水泊,从水泊里映出微弱的五色彩光,映在洞壁上十分幽美。傻叉青年走到水泊边上往里探,发现水泊里有一颗皮球大小的乳白石头,光线就是由它发射出来。傻叉青年趴在水泊边上,看着这颗圆圆的石头。“这个石头太TM圆了!”青年心里赞叹着,一边仔细地端详,石头本身没有半点心斧凿过的痕迹,浑然天成,却没有一丝的花纹,圆得不像样,圆得让傻叉青年很想扁人。傻叉青年就这么趴着,看着这块圆石,一边赞叹一边骂娘。

     

    洞中无日夜,傻叉青年看了一天,眼皮连动也不动。又过了一天,傻叉青年还是瞅着圆石,大气也不出。过了第三天,傻叉青年心跳都减速到最低,聚精会神地看着。。。他只是那么看着,心里异常平静,连思考也不曾扰乱他;他只是那么看着,仿佛世上的事都与他无关,仿佛这天与地,这生命的意义,都在这块圆石之中;他只是那么看着……

     

    就这么过了不知道多少天,傻叉青年不吃不喝不睡不动也不思考,也没想过是否就这么看着圆石过一辈子。这天,傻叉青年忽然眼睛一花,圆石的表面浮现出一个女子的容貌,傻叉青年眯起眼用力地想把她看清楚,却失败了。他把眼睛凑到水平面上,贪婪地看着,嗅着,却只得一个模糊的倩影。那女子有着一袭长发,白皙的肌肤,身高约摸163。傻叉青年陶醉了,伸手去抚摸,却在一阵水纹当中什么也看不见了。

     

    傻叉青年回家了,背着这块圆石。回到家后就升起火来,融了这块圆石,居然得到了些许金属。傻叉青年从此叮叮当当,用那少量的金属开始铸叉。不论春夏秋冬,不论三伏三暑,不论乒荒马乱,他只是拉着风箱,敲着金属块,仿佛那就是他生命中的一切。傻叉小青年敲驼了背,拉出了皱纹,岁月的沧桑并没有放过他,一转眼已经十年了。

     

    傻叉青年几乎耗尽毕生的心和力,十年不间断地敲敲打打,铸出了他心目中的情义女人魔魔叉。这是把水果小叉,仅重三钱四安士,叉身乳白色,无论日夜都放出五彩光芒。傻叉青年小心翼翼地捧着小叉,“咯咯”地傻笑着,这下好了,要做的只是找到那个长发的白皙女子,把叉给她,然后就生生世世厮守,赞死,笔者都忍不住吞了下口水。

     

    傻叉青年收拾收拾东西,打了个包,怀揣着情义女人魔魔叉去寻找那个长发女子。阳光是如此明媚,树木是如此青葱,傻叉青年心情灿烂,他计划沿着长江,走到江南,如此超凡脱俗的女子一定是江南人士,也许在路上偶遇也说不定,所以自己一定要张大着双眼。傻叉青年睁大着双眼准备穿过市集出城,鸟儿在歌唱,路上的行人看着也不一样。傻叉青年走着走着,忽然一个跟他差不多年纪的小伙子挑着担子不小心撞了一下他,傻叉青年突然心里一个机灵,楞住了……

     

    那是种带有几分温馨、甜蜜、幸福,却又伴随着几分失落、无奈与伤痛的感觉,那种仿佛寻觅了千年,在佛前祈求了百世只求见一面的感觉,那种愿意只留在这一刻,就算天崩地裂也无谓的感觉,那种如果能拥有,谁动了我的五花肉都无所谓的感觉,那种十倍于十年前在山洞里见到长发女子的感觉……没错,在那小伙子撞到傻叉青年的一瞬间,那是初恋的感觉……

     

    傻叉青年呆呆地看着挑担小伙子的背影,心里百感交集,无数的苦涩与辛酸涌上喉头,呛得他无法呼吸。半晌,傻叉青年撒腿飞奔到护城河边上,掏出怀里的情义女人魔魔叉,丢了下去……